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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公共资源买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对管理规范

点击数:1337 发布时间:2025-09-12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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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公共资源买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对管理规范
来源:河南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日前,河南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发布了《河南公共资源买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对管理规范(试行)》,该规范针对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打造了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评标活动可以安全、规范、有序地进行。规范内容包含总则、应对筹备与预防、应对响应与处置与附则等四章,明确了信息交流与报告规范、应对处置预案、评标专家抽取条件调整、评标席位维护等具体手段。该规范自2025年9月5日起推行,试行期限为一年。 公告原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水平,根据《河南公共资源买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方法(试行)》文件需要,省公共资源买卖中心拟定了《河南公共资源买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对管理规范(试行)》,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2025年9月5日


河南公共资源买卖工程建设项目

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对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打造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对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状况,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安全、规范、有序拓展,依据《河南公共资源买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方法(试行)》等规定,拟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省行政地区内通过河南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以下简称“省调度系统”)拓展的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突发状况是指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中忽然发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评标活动中断,需要采取应对处置手段予以应付的状况。

第四条主副场应打造健全的信息交流与报告规范,准时响应和高效协同应付突发状况。

突发状况发生后,现场员工应第一时间通报主场,主场员工须准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同步公告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告行政监督部门。

主场员工将处置结果通报各副场,并做好记录。

第二章 应对筹备与预防

第五条 省公共资源买卖中心负责按期对省调度系统进行维护;
省、市级公共资源买卖中心负责按期对各自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评标席位及有关设施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评标信息交互稳定、安全、保密,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顺利拓展。

第六条 省、市级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不能随便调整、关闭省调度系统内远程异地评标席位。如遇特殊状况确需临时维护评标席位的,须在维护前向省调度系统员工报备有关席位数目、维护起止时间等信息,维持省调度系统评标席位信息与实质状况一致。

第七条 省、市级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应提供隔夜评标项目的专家休息所需设施设施,并推行封闭式管理,确保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连续性。

第八条 省、市级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应配备系统保障技术职员,系统发生问题后,迅速定位问题并准时修复。

第九条 省、市级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依据本规范拟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职员组成、责任分工、处置步骤及手段,结合工作实质,准时优化健全,确保出现突发状况时飞速响应。

第三章 应对响应与处置

第十条 在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时,应立即启动应对处置预案。

(一)互联网、设施问题致使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没办法正常拓展;

(二)主场评标系统问题没办法准时修复;

(三)主副场评标专家线上没办法交流持续10分钟以上;

(四)评标专家因故不可以正常完成评标工作;

(五)其他异常情形。

第十一条 河南综合评标专家库有关专业专家资源不足时,主场员工应准时告知招标人,由招标人确定是不是调整评标专家抽取条件。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确认参加评标后,出现下列情形时,主场员工应准时公告招标人,启动专家补抽程序。

(一)评标专家因突发健康缘由没办法参加评标;

(二)评标专家根据规定应当回避;

(三)评标专家存在未根据规定时间参加评标或擅辞职守;

(四)其他异常情形。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区后因故需调整的,招标人需启动专家补抽程序更换评标专家。被更换的评标专家在离场前应签署保密承诺,不能泄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十四条 因省调度系统出现问题,超越3小时仍没办法解决,由主场公告招标人,招标人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并确定是不是使用人工随机抽取副场。

第十五条 因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出现问题,致使未准时推送评标专家信息时,在有关监督职员监督下,由主场专家抽取职员将评标专家信息录入省调度系统,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评标活动中,因主场互联网问题、电子设施或者评标系统问题等缘由致使没办法正常评标时,3小时以内可以解决的则继续评标;
超越3小时没办法解决的,由主场公告招标人,招标人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并确定是不是延期或使用其他方法评标。因副场互联网问题、电子设施问题等缘由致使没办法正常评标时,应当准时公告主场;
在短期内没办法排除的,主场公告招标人更换副场,同时补抽相应评标专家。

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应当配合主、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经行政监督部门赞同后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十七条 因评标专家用电器子签名出现问题导致超越2小时没办法完成签名,由评标委员会点击“评标结束”,所涉及场合的员工打印评标系统内评标有关资料,评标专家手写签名确认,并将上述资料移交主场存档。

第十八条 因特殊状况副场没办法保障已预约的评标席位,或遇见上一场评标延时,视为占用评标席位,副场员工应准时公告主场,经主场赞同后,由副场员工引导评委更换评标席位,并在省调度系统内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因项目流标致使没有进行评标或评标结束状况未正常反馈至省调度系统,为防止评标席位持续处于占用状况,主场员工应准时在省调度系统中手工维护项目评标结束状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试行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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